審計署發布央企審計報告 能源企業成“重災區”
6月20日,國家審計署發布了35戶中央企業2016年度財務收支等情況審計結果公告。其中,個別企業的違規情況比較嚴重。6月22日,東方電氣發布公告稱,國家審計署于2017年對東方電氣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東中國東方電氣集團有限公司2016年度財務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
據公告稱,審計署審計結果表明,東方電氣集團在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經營管理、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廉潔從業規定等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
東方電氣情節較嚴重
公開資料顯示,東方電氣集團成立于1958年,主要從事大型發電成套設備制造、電站工程承包、環保節能設備制造及貿易等。國家審計署此番重點審計了東方電氣集團總部及所屬東方電氣、東方電氣集團國際合作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合公司)等3家二級單位,并對有關事項進行延伸和追溯。
據東方電氣集團2016年度合并財務報表,其2016年底擁有全資和控股子公司53家,參股公司14家;資產總額1043.5億元,負債總額753.03億元,所有者權益290.47億元,資產負債率72.2%。2016年度,東方電氣集團營業總收入370.37億元,利潤總額虧損20.98億元,凈資產收益率-6.8%,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率90.6%。
審計發現,東方電氣集團在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經營管理、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廉潔從業規定等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
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方面,具體問題包括,東方電氣集團所屬東方風電未按規定確認風電機組收入成本,由此多計利潤2551萬元;所屬東方電機未按規定轉增國有資本2494萬元;所屬東方汽輪機未將歸屬于當期的材料成本差異進行分攤,多計成本2338.8萬元;所屬國合公司、東方電氣股份有限公司國際工程分公司(以下簡稱工程分公司)違規對非貨幣性項目計算匯兌損益,少計財務費用630.26萬元。
而東方電氣集團東方鍋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方鍋爐)未將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的在建工程及時結轉為固定資產,少計折舊481.44萬元。
東方電氣集團旗下上市公司東方電氣被審計出存在一些問題。根據東方電氣2016年年報,東方風電、東方電機、東方汽輪機均為其全資子公司,東方鍋爐由東方電氣持股99.67%。
在經營管理方面,審計署公告披露,東方電氣集團及其所屬企業存在11項問題,涉及總金額高達65億元。
其中,2006年至2016年,東方電氣集團總部及所屬兩家企業因未有效防范市場和投資管理等風險,3個項目投資形成虧損,至2017年底已計提減值準備31.6億元;2003年至2016年,東方電氣集團總部及所屬兩家企業違反內部決策程序購買固定資產等,涉及金額23.98億元;2008年至2016年,所屬工程分公司10起訴訟事項未按規定報備,涉及金額4.11億元。
涉及金額過億元的問題還有:所屬東方電氣以前年度承攬的4個供貨項目,因合同風險管控不到位等相關存貨及應收款項面臨損失,至審計時已計提減值準備2.91億元;至2016年底,所屬峨眉半導體材料研究所、東方電氣(廣州)重型機器有限公司因采購計劃不合理、項目停滯等造成物資積壓及資金閑置,涉及資金1.39億元;2011年,所屬東方電氣集團東汽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未經盡職調查對外銷售產品,之后因客戶無支付能力,3039萬元貨款未能收回,在2014年已全額計提壞賬準備。
2010年4月份,東方電氣集團在年度投資計劃外,還使用2084.07萬元購買27套商品房及車位,至審計時長期閑置。2013年至2016年,該集團所屬東方日立(成都)電控設備有限公司,違規向未提供相關服務的外部企業支付代理費818.98萬元。
除此之外,東方電氣集團并未認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廉潔從業規定。其中,2012年至2013年,其所屬東方電機、東方鍋爐超標準購車7輛,涉及金額381萬元;2015年至2016年,所屬東方鍋爐等9家企業消費高檔煙酒118.43萬元。
多家能源企業存問題
對于此次審計署提出的提問,東方電氣表示,高度重視,組織召開了國家審計署揭示問題整改推進專題會議,公司主要領導對審計整改工作親自部署,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制定整改方案,確定具體整改措施,層層落實責任,按照“三不放過”原則扎實推進整改工作,努力實現“整改全覆蓋、問題零容忍”。
東方電氣把此次審計整改作為提升企業管理的重要契機,通過舉一反三,強化制度建設,新建、修訂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建立長效機制,不斷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風險防控能力,促進企業持續健康發展。
除東方電氣外,在《2018年第37號公告:中國西電集團有限公司2016年度財務收支等情況審計結果》中2009年,中國西電集團將一個已基本完工項目作為新建項目,申請并獲取建設資金7305萬元。2010年7月,中國西電集團批準所屬單位收購外部企業股權。由于收購時風險考慮不充分、收購后運營管理不到位等,至2016年底被收購企業累計虧損1.82億元。
另外,國家審計署官網6月20日公布的《2018年第4號公告:中國華電集團有限公司2016年度財務收支等情況審計結果》顯示,2014年,中國華電未經報備同意下屬單位購買股票,至2017年6月15日形成浮虧5465.68萬元。此外,2015年至2016年,中國華電所屬一家企業列支超集團內部標準的業務招待餐費8755.5萬元,其中2016年4559.53萬元。
同時,國家審計署公布的《2018年第5號公告:原神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2016年度財務收支等情況審計結果》顯示,2014年至2016年,神華集團所屬16個煤礦在證照不齊的情況下,累計開采原煤1.56億噸。同期,神華集團所屬36個煤礦超核定生產能力開采原煤1.03億噸。

責任編輯:任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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